我们的语文课在教什么?

Posted by Wantsong on Wednesday, August 27, 2025

晚上兄弟四个小聚,几杯酒下肚,话题从工作聊到了孩子的教育。由于近两年我一直在刻意练习逻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,习惯性的就抛出了一个有点扫兴的观点:“要是真按严格的逻辑来要求,咱们现在的语文课,压根儿没法教。”

话音刚落,桌上热闹的气氛瞬间冷却了几秒。我正准备大放厥词,滔滔不绝地解释背后的逻辑链条时,对面的兄弟摆了摆手,一脸求放过的表情:“哥,下次咱能聊点通俗易懂的么?你这一开口,我们都快听瞌睡了。”

我哈哈一笑,我知道,这大概又被当成我那个码农出身的职业病了——凡事爱较真,喜欢拆解,不讲感情,只讲逻辑。

“这还真跟我码农出身没啥关系,我的程序员朋友们可以写出优雅的代码但也不是个个都有逻辑思维。”我说,“不信,我提一篇谁都学过的古文,你们听听看。”

那篇文章就是荀子的《劝学》。

我们每个人上学时,大概都摇头晃脑地背过里面那些激动人心的句子。它们是那么地工整、雄辩,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力量。

  君子曰:学不可以已。青、取之于蓝,而青于蓝;冰、水为之,而寒于水。木直中绳,輮以为轮,其曲中规,虽有槁暴,不复挺者,輮使之然也。故木受绳则直,金就砺则利,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,则知明而行无过矣。故不登高山,不知天之高也;不临深溪,不知地之厚也;不闻先王之遗言,不知学问之大也。干、越、夷、貉之子,生而同声,长而异俗,教使之然也。诗曰:“嗟尔君子,无恒安息。靖共尔位,好是正直。神之听之,介尔景福。”神莫大于化道,福莫长于无祸。

  吾尝终日而思矣,不如须臾之所学也。吾尝跂而望矣,不如登高之博见也。登高而招,臂非加长也,而见者远;顺风而呼,声非加疾也,而闻者彰。假舆马者,非利足也,而致千里;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绝江河。君子生非异也,善假于物也。

  南方有鸟焉,名曰蒙鸠,以羽为巢,而编之以发,系之苇苕,风至苕折,卵破子死。巢非不完也,所系者然也。西方有木焉,名曰射干,茎长四寸,生于高山之 上,而临百仞之渊,木茎非能长也,所立者然也。蓬生麻中,不扶而直;白沙在涅,与之俱黑。兰槐之根是为芷,其渐之滫,君子不近,庶人不服。其质非不美也,所渐者然也。故君子居必择乡,游必就士,所以防邪辟而近中正也。

  物类之起,必有所始。荣辱之来,必象其德。肉腐出虫,鱼枯生蠹。怠慢忘身, 祸灾乃作。强自取柱,柔自取束。邪秽在身,怨之所构。施薪若一,火就燥也,平地若一,水就湿也。草木畴生,禽兽群焉,物各从其类也。是故质的张,而弓矢至 焉;林木茂,而斧斤至焉;树成荫,而众鸟息焉。醯酸,而蚋聚焉。故言有招祸也,行有招辱也,君子慎其所立乎! ……

这篇文章,作为文学作品,无疑是杰作。那些比喻和排比,像一组组强有力的鼓点,直接敲在你我的心上,让人热血沸腾,让人觉得学习这件事,简直就是天经地义、自然而然的真理。

但……如果我们暂时放下对经典的仰视,像解bug一样,用写代码或者写论文时那种挑剔的眼光去审视它,就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问题。

比如开篇那句振聋发聩的“青,取之于蓝,而青于蓝;冰,水为之,而寒于水”。这句话用自然的物理化学变化来类比人的学习,听上去无懈可击。但仔细一想,靛青的提炼和水的结冰,都是遵循确定性法则的,条件满足,结果必然发生。可人的学习呢?它是一个充满了变量的复杂过程。天资、毅力、方法,甚至运气,都在影响着一个学生最终能否青于蓝。把一个必然的物理过程,和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人类成长过程画上等号,这在逻辑上,其实是一种巧妙的偷换概念。

再说那句我们常用来教育孩子的“蓬生麻中,不扶而直;白沙在涅,与之俱黑”。用没有生命的植物和沙子,来类比环境对人的影响。这个比喻很有画面感,但也粗暴地忽略了人和物的根本区别——人的主观能动性。我们听过“出淤泥而不染”,也见过“近朱者未必赤”。人,终究不是一棵被动接受阳光雨露的蓬草,他有选择,有挣扎,有对抗。

《劝学》全文充满了大量这样理直气壮的类比。它成功地用我们熟悉的自然现象,构建了一个关于学习的宏伟叙事。它的目的不是带你一步步严谨地论证,而是用排山倒海的气势直接说服你。它诉诸的是我们的直觉、情感和文化共鸣,而不是我们的理性批判能力。

当我把这些想法磕磕绊绊地分享给兄弟们时,桌上的气氛变得有些微妙。那位说我催眠的兄弟,这次没打断我,只是皱着眉头,似乎在努力理解我的逻辑。

那一刻,我突然意识到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。这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现象:我们从小学到高中所接受的语文教育,其核心是在训练一种文学性、感悟性、接受性的思维模式。老师教我们划分段落大意,理解作者的中心思想,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,学习其中精妙的修辞手法。我们被鼓励去共情,去接受,去欣赏。

而当我们后来进入高等学府、工作,开始接触学术论文时,才痛苦地发现,那是一套完全不同的操作系统。它要求的是一种逻辑性、批判性、建构性的思维模式。你需要做的第一件事,不是接受,而是质疑——质疑作者的前提,检验证据的有效性,审视论证过程有无漏洞。然后,你得像盖房子一样,小心翼翼地搭建起属于你自己的、逻辑严密的论证体系。

这两种思维模式之间,存在着一道巨大的断层,一条难以逾越的范式鸿沟。传统的语文学习,并不能让我们自动地掌握学术写作的能力。这就好像,我们从小到大一直在学习如何登山——跟着前人(作者)开辟好的路径,欣赏沿途的壮丽风景(文采),最终到达山顶领会那份崇高的意境(中心思想)。可写论文,却是让你亲自去画地图。你得自己去勘探、去测量、去验证,最终绘制出一张清晰准确、能指导他人的路线图。路径的优美与否是次要的,它的精确和可验证性,才是一切。

所以,当我那位兄弟听我分析逻辑时感到昏昏欲睡,我一点也不怪他。因为我们大多数人,在日常的沟通和思考中,其实更习惯《劝学》那种诉诸直觉和情感的方式。而当一个码农朋友开始在你耳边抠字眼、讲定义、分析逻辑链条的时候,我们的大脑就会本能地感到疲惫和抗拒。

这或许可以解释,为什么那么多大学生从写一篇声情并茂的800字作文,过渡到写一篇逻辑严谨的8000字论文时,会感到如此的痛苦和无所适从。这不仅仅是写作技巧的切换,这几乎是在给大脑做一个底层的操作系统重装。那么,语文究竟教的是什么?这个巨大的思维鸿沟,究竟应该由谁、以及应该如何来填补呢?饭局最后,大家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来。

我不知道答案。或许,把这个问题提出来,本身就是思考的开始吧。


附录:逻辑谬误

下面是对正文中《劝学》节选部分的逻辑分析结果,而我们从小学到高中的语文课本里面充斥了类似的逻辑谬误。 当然,也不仅仅是语文课本。

逻辑谬误1:错误类比 (Faulty Analogy)

错误类比是指用两个或多个在相关方面并不相似的事物进行比较,并基于这个比较得出结论。荀子大量使用自然现象来类比人的学习过程,这些类比虽然生动形象,但在逻辑上并不完全对等,因为人的主观能动性、复杂的社会环境与自然界的物理或生物过程有本质区别。

  • 引文:“青、取之于蓝,而青于蓝;冰、水为之,而寒于水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这是一个经典的弱类比。靛青的提取和水的结冰是物理化学变化,其结果是确定的、可预测的。而人的学习是一个复杂的认知和实践过程,学习者(青)能否超越老师或书本(蓝),受到天资、方法、毅力、环境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,并非一个必然发生的结果。将必然的物理变化与充满变数的个人成长进行类比,逻辑上是不严谨的。
  • 引文:“木直中绳,輮以为轮,其曲中规,虽有槁暴,不复挺者,輮使之然也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此处将木材通过加工改变物理形状,类比为人的学习和改造。木材是无意识的物体,施加外力(輮)可以使其物理性质发生不可逆的改变。然而,人是有思想和意志的,学习和教化对人的改变并非是永久和不可逆的。“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”的说法正反映了这种复杂性。人可能会因为环境变化或意志动摇而“故态复萌”,这与被外力永久改变形状的木轮不同。
  • 引文:”登高而招,臂非加长也,而见者远;顺风而呼,声非加疾也,而闻者彰。假舆马者,非利足也,而致千里;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绝江河。“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这一组类比用物理上的“善假于物”(利用工具和环境)来论证君子学习的重要性。物理工具(高处、顺风、车马、舟船)对其效果的增益是直接、可量化的。而“学习”这个“物”对个人能力的提升,其过程是间接的、复杂的、非线性的。例如,一个人“假”于错误的知识,反而会离目标更远。这个类比忽略了“所假之物”的性质以及“假物者”自身能力的复杂性。
  • 引文:“蓬生麻中,不扶而直;白沙在涅,与之俱黑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用蓬草和白沙这两种没有自主意识的物体受环境影响的必然结果,来类比人与环境的关系。这个类比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。人可以选择接受或抵抗环境的影响,既有“出淤泥而不染”的例子,也有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”的情况。它将一种复杂的社会学现象简化为一种必然的物理现象,犯了过度简化的错误类比。
  • 引文:“施薪若一,火就燥也,平地若一,水就湿也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用“火往干燥处烧,水往低洼处流”这一必然的自然法则,来类比“物各从其类”的人类社会现象。自然法则是普适且无意识的,而人类社会的聚合分离受到文化、利益、情感、个人选择等无数复杂因素的影响。例如,不同背景的人也可能因为共同的理想而聚集。将物理规律直接套用在社会学上,是典型的错误类比。

逻辑谬误2:因果过度简单化 (Oversimplified Cause Fallacy)

这种谬误发生在当一个事件被归因于一个单一的原因,而实际上它是由多种复杂的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时。为了达到劝说的目的,作者常常将复杂的因果关系简化为“A必然导致B”的模式。

  • 引文:“肉腐出虫,鱼枯生蠹。怠慢忘身,祸灾乃作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首先,引文的前半部分“肉腐出虫,鱼枯生蠹”基于古代“自然发生说”的错误观察,现代科学已经证明虫和蠹来自外部(如蝇卵),而非腐肉和枯鱼自身产生。因此,它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前提上。其次,它将这个错误的因果模型类推到人类社会,断言“怠慢”是“祸灾”的直接和唯一原因。现实中,灾祸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(个人行为、外部环境、他人影响、偶然性等)交织的结果。虽然怠慢是重要因素之一,但将其视为灾祸发生的充分且必要条件,是过度简化了复杂的因果链条。
  • 引文:“强自取柱,柔自取束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这句话断言“强大”必然导致成为支柱(被依赖或被攻击),而“柔弱”必然导致被捆束(被控制)。这是一种决定论式的简化。在现实中,强大可以带来独立和安全,柔弱也可以通过策略(如以柔克刚)获得生存空间。一个事物或人的命运不是由其单一属性(强/弱)决定的,还取决于其所处的环境、采取的策略以及其他多种变量。
  • 引文:“质的张,而弓矢至焉;林木茂,而斧斤至焉;树成荫,而众鸟息焉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这里将三个现象并列,暗示它们遵循同一逻辑:特定状态(树靶立起、树林茂盛)会“招致”相应的结果(箭射来、斧头来砍)。然而,这三者背后的因果机制完全不同。“树成荫而众鸟息焉”是自然吸引,而“林木茂而斧斤至焉”则涉及人的主观意图和目的。将人的目的性行为(砍伐)与动物的本能行为(栖息)混为一谈,并将其包装成一种自动发生的因果律,掩盖了背后复杂的“人”的因素。一个茂盛的森林如果位于保护区,斧斤就“不会至焉”。因此,它过度简化了因果关系,忽略了“意图”和“规则”等关键变量。

逻辑谬误3:诉诸传统/权威 (Appeal to Tradition/Authority)

这种谬误是指仅仅因为某个观点或做法来自权威人物或悠久传统,就认为它是正确或有价值的,而没有提供其实质性的论证。

  • 引文:“不闻先王之遗言,不知学问之大也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这句话将“听闻先王的遗言”作为了解“学问之博大”的必要前提。这是一种诉诸权威的论证方式。它假定“先王之言”是衡量学问广度的唯一或最佳标准。虽然古代圣贤的言论确实是知识的重要来源,但这句话的逻辑结构排除了通过其他途径(如个人探索、观察自然、学习同时代其他人的思想等)认识到学问博大的可能性。它暗示了知识的价值主要源于其权威出处,而非其内容本身是否真确。
  • 引文:“诗曰:‘嗟尔君子,无恒安息。靖共尔位,好是正直。神之听之,介尔景福。’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此处引用《诗经》来佐证自己的观点。虽然引用经典可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和文采,但在纯粹的逻辑论证中,这属于诉诸权威。它依赖于《诗经》在读者心中的权威地位来使其观点被接受,而不是通过独立的逻辑推理来证明“君子应当勤勉正直才能获得福报”。它论证的有效性取决于读者是否已经接受了《诗经》的权威性。

逻辑谬误4:滑坡谬误 (Slippery Slope) & 绝对化论断 (Absolute Statement)

滑坡谬误认为,如果不接受某个立场,就必然会导致一系列无法避免的负面后果,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一连串后果的必然性。绝对化论断则是使用“所有”、“必然”、“从不”等词语,将一种可能性或普遍趋势说成是不可违背的定律。

  • 引文: “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,则知明而行无过矣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 这是一个绝对化的论断。它声称只要满足“博学”和“每日反省”这两个条件,就必然会达到“智慧明达且行为没有过错”的完美状态。这是一种理想化的陈述,而非逻辑上的必然。现实中,即使是最博学、最勤于自省的人,也无法保证永远不犯任何错误(“无过”)。知识的局限性、情感的干扰、环境的突变等都可能导致过错。这句话将一个积极的趋势(学习和自省有助于减少错误)夸大成了一个绝对的结果,不符合现实的复杂性。
  • 引文:“邪秽在身,怨之所构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愈原因:这句话可以理解为“人自身的邪恶污秽,是招致怨恨的根源”。这是一种绝对化的因果论断。它暗示了怨恨的产生完全归咎于被怨恨者自身的“邪秽”。这忽略了其他可能性,比如怨恨可能源于误解、嫉妒、利益冲突,甚至是怨恨者自身的心理问题。这种论断将复杂的社会互动简单化为单向的道德归因。
  • 引文:“怠慢忘身,祸灾乃作。”
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这同样是一个带有滑坡谬误倾向的绝对化论断。它暗示从“怠慢”到“祸灾”是一个直接且必然的过程。虽然怠慢确实可能增加风险,但并非每一个怠慢的行为都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。这种说法通过夸大后果的必然性来起到警示作用,但在逻辑上,它跳过了许多中间环节和可能性,构建了一个过于简化的因果链。

逻辑谬物5:循环论证 (Circular Reasoning) / 窃取论点 (Begging the Question)

循环论证是指论证的前提已经隐含了其结论,或者说用结论本身来证明结论。

  • 引文:“荣辱之来,必象其德。”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这句话意为“荣耀或耻辱的降临,必然与其人的德行相匹配”。在荀子所处的儒家思想体系中,这是一个核心信念,即“德福一致”。然而,如果将其作为一个逻辑论点来审视,它就有循环论证的嫌疑。当你问:“为什么他会得到荣耀?”回答是:“因为他有德行。”当你再问:“我们怎么知道他有德行?”回答可能是:“因为他得到了荣耀。” 这种论述方式将“德”与“荣”绑定,互为因果,形成了一个封闭的循环。它预先假设了世界是按照道德法则公平运行的,然后用这个假设来解释荣辱的分配。在现实中,无德者可能获得荣耀,有德者也可能遭受耻辱,这使得该论断在逻辑上无法被独立验证。

逻辑谬误6:合成谬误 (Fallacy of Composition)

合成谬误是指,因为一个整体的各个部分具有某种属性,就想当然地认为这个整体也具有该属性。

  • 引文:“干、越、夷、貉之子,生而同声,长而异俗,教使之然也。”
    • 逻辑谬误原因:这里有一个隐含的合成谬误。论证从个体(孩子)出发,观察到他们最初的声音(哭声)是相同的,然后观察到他们长大后风俗习惯不同。结论是“教育”导致了这一切。这里的逻辑跳跃在于,它将风俗习惯的差异完全归因于“教”(狭义的教育或广义的教化)。实际上,“俗”(风俗)是一个复杂的文化整体,它不仅仅是教育的结果,还包括地理环境、经济模式、历史传承、语言结构等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。论证从观察个体的相似性出发,直接推导出一个关于社会文化宏观差异的单一原因,忽略了整体形成的复杂性。它将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的原因归结于一个组成部分(教育),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。